各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医药集中采购工作服务质效,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在医疗保障服务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通知》(医保发〔2024〕2号)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版)>的通知》(医保办发〔2024〕1号)精神,根据《甘肃省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经办服务指南(1.0版)》要求,我中心在《甘肃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平台操作指南(4.0 版)》的基础上,结合招采子系统功能优化和相关业务办理,制作了《医用耗材非集中采购业务经办操作帮助(1.0版)》(见附件1),修订了《医用耗材企业操作手册(5.0版)》(见附件2),现予以公布,请相关企业参照执行。后期我们将结合工作实际不断修订更新附件,不再另行发布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