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第四批)联合限价采购配送企业备案须知
请各入选供应商自行选定配送企业(可直接在三明设立配送企业或委托三明有资质的配送企业配送),并于2017年7月10日下午6:00前报三明市医管中心药品配送结算科备案。
备案材料要求如下:
1、配送企业申报材料组成(企业入选后提交)
①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
②开户银行复印件二份;
③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若为生产企业直接配送则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
④申报企业对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详见附件1)、法人代表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为经办人办理社会保险相关证明(复印件);
⑤配送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2);
⑥配送产品目录(电子和纸质材料,格式详见附件3)。
2、申报材料要求
①申报资料统一使用A4纸张;
②申报材料如为复印件应清晰并逐页加盖单位公章;
③提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及往来函电均使用中文。外文原件资料需提供相应的中文翻译文本并经公证部门公证;
④申报材料必须按照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材料不符合要求的,经办机构有权拒绝接收。
联系方式:
三明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药品配送结算科
电话:0598-8093723
电子邮箱:ypk0598@163.com
地址:三明市梅列区江滨新村16幢金叶大厦4楼药品配送结算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