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文件》要求,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挂网产品选配送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配送时间
生产企业选配送企业开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二、选配送要求
(一)限价挂网采购产品数据库和备案采购产品数据库的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
(二)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
(三)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但更改配送关系所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
(四)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
(五)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
三、选配送方法
(一)生产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选配送;配送企业登录耗材交易系统确认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和配送企业确定关系后,医疗卫生机构登录耗材交易系统在已确定的配送关系中选择配送企业。
(二)选配送操作手册请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下载中心”处下载。
四、注意事项
(一)新报名的配送企业,名单将分批公布,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上查询。
(二)选配送工作和议价工作(时间另行通知)没有先后顺序,可同时进行。
(三)如企业遗忘账号、密码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的有关要求办理密码初始化,无需重新领取账号密码。
(四)如需变更被授权人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栏目的有关要求办理。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