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实际,结合中心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聚集,切实保障群众健康安全,中心正全力推进日常办理业务信息化线上办理系统,并分步分批发布相关办事指南,现对相关业务工作进行调整,请有关单位按要求进行办理。
一、电子邮箱办理业务:基层医疗机构申请账号和信息变更、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和配送企业名称变更及中标药品降价等业务工作按照本通知“办理须知及附件”要求递交资料:相关材料按办理须知要求原件扫描发送至电子邮箱:ynscgpt@vip.163.com,请在邮件主题中注明“办理事项+企业名称”。
二、线上办理系统:县级县以上医疗机构(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民营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其他性质医疗机构等)及配送企业可按照平台办事指南及相关操作手册,在平台线上办理药品及高值医用耗材账号申领、账号密码重置等工作,无需提交资料到邮箱。请相关单位按照平台办事指南相关办理须知要求进行操作。
医疗机构登陆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交易系统后,可自行修改完善本单位基本信息。
二、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将暂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中心办公区;如有特殊情况,请电话联系,并通过互联网邮件的方式办理。后续工作安排另行通知。感谢对我们工作的理解、支持与配合,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联系方式:
电子邮箱地址:ynscgpt@vip.163.com
技术支持:0871-65379183(系统操作)
药械采购科:(药品)0871-65353103、65357873
(高值医用耗材)0871-65167613 、68313372
综合监管科:65330065(信用承诺书等相关咨询)
信息科:0871-683229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