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关于保障医药集中采购供应的通知
各公立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为保障我省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临床检验试剂供应,满足临床需求,在春节及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维护修复期间,各相关单位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保障药品、高值医用耗材、临床检验试剂的临床供应。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公立医疗机构认真对本单位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及临床检验试剂库存数量进行核对,根据本单位医疗需求,妥善制定采购计划,保障临床需要。
2、请药品、医用耗材生产及配送企业,明确各自责任,根据各医疗机构的采购计划,及时配送并做好售后服务工作等。
3、各单位应充分考虑雨雪天气、春节期间运输困难、突发事件等,合理储备药品、高值医用耗材和临床检验试剂,确保临床需要及安全使用。
4、在省医药集中采购平台维护修复期间,各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相关采购数字的记录和统计,待平台维护修复后,及时网上录入。
联系电话:
咨询室0551-62634508
督查科0551-62675193
药品科0551-62659579
耗材科0551-62657806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