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新一轮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资料审核结果的通知
各相关生产、配送企业: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示,辽宁省医疗机构新一轮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及资料审核工作已经结束,现将已通过审核的配送企业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表),上述配送企业将纳入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
即日起,生产企业可与审核通过的配送企业在“高值耗材采购平台”建立配送关系,配送企业的用户名和密码与进入医用耗材配送企业信息库的一致,配送关系的建立方法详见本网站“下载中心”2016年8月26日发布的操作手册。
特此通知。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