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市直各公立医院、有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满足全市公立医院医用耗材使用需求,加强对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过程的管理,逐步实现公立医院医用耗材采购使用规范化、制度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加强全省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豫药联办〔2015〕1号)、《河南省卫生计生委 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采购配送使用工作的通知》(豫卫药政〔2016〕10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全市公立医院所需医用耗材全部实行挂网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范围
公立医院是指全市县级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举办的有资质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实行挂网采购的医用耗材包括高值医用耗材、体外诊断试剂和普通医用耗材。高值医用耗材是指血管介入等六类高值医用耗材(见附件1)和骨科等四类高值医用耗材(见附件2),体外诊断试剂是指体外诊断试剂挂网采购目录(见附件3)中的品种,普通医用耗材是指上述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以外医院需要使用的医用耗材。
二、统一实行网上采购
公立医院采购挂网采购目录内的高值医用耗材和体外诊断试剂产品时,必须通过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医药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省网)、采购普通医用耗材产品时,必须通过三门峡医药招标采购网(以下简称市网)发布采购订单,进行网上阳光采购,网上公开交易。生产、配送企业要及时响应网上采购订单,及时保质保量供货。公立医院验收产品后,要及时办理网上入库,完成网上采购工作。
三、规范产品增补流程
公立医院确需使用未挂网医用耗材时,可填写“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产品增补表”(见附件4)进行增补。省市网产品要分开填表,增补表电子版以EXCEL表格形式发送至smxyzb@126.com,邮件标题格式为:****医院医用耗材挂网采购产品增补表;纸质版后附注册证、说明书等产品证件和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生产企业证件,报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增补表纸质版和电子版由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汇总整理,经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同意后,需挂省网产品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需挂市网产品按相关要求办理。
四、自主协商确定价格
公立医院采购医用耗材产品时,应结合采购量、回款时间、历史采购价格等因素,在不高于上次采购价格的前提下,参考网上采集到的外省中标和挂网结果,与企业自行协商确定采购价格。同时,省网设置了双线价格提醒功能,帮助公立医院进一步降低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虚高。
五、加强配送管理
生产企业是保障高值医用耗材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可通过采购网自主确定、维护、变更本企业所有耗材产品的配送关系,确保在全市范围内及时、足量供应医用耗材,满足公立医院临床需求。
六、签订购销合同
公立医院要与生产企业或其委托的经营企业签订购销合同,明确产品、规格、价格、回款时间、履约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当事双方必须严格履行购销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七、加强监督管理
市县两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医药集中采购管理机构要加强医用耗材网上采购监督管理,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对医用耗材网采情况进行督查,动态监管医用耗材的品种、数量、价格、使用,以及生产、经营企业供货、配送等情况,确保网上采购信息与实际一致。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