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关于清退“交易服务费”的公告
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令整改通知书》要求和2018年3月12日湘潭市人民政府召开的清退交易服务费专题调度会议决定,由我公司负责对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并以“交易服务费”名目开具发票支付的费用予以清退,请各相关企业于2018年3月14日至3月31日与我公司联系并办理相关事宜,逾期不予办理。同时我公司将按规定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清退事项如下:
一、清退范围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并以“交易服务费”名目开具发票支付的费用。
二、清退流程
企业必须由法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或被授权人携带法人授权书(附件1)及居民身份证、交易服务费原始发票并填写《交易服务费清退申请表》(附件2)到我公司办理清退相关事宜,所有相关资料均须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否则不予受理。受理后,清退金额经双方核对无误签字后予以退款。
三、具体企业名单:见附件3
四、退款方式:银行转账
五、其它事项
清退金额必须经我公司、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共同核准。
湖南鑫卫医药电子商务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湘潭分公司
2018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