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相关医疗机构: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等八部门《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精神,按照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工作的部署要求,为做好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摸清实际使用情况,现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协助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开展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产品范围
本次填报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
二、医疗机构范围
有使用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下同),均参加填报。
三、填报业务培训
2022年4月27日15:00,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将对我省相关医疗机构开展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培训,请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组织本地区医疗机构按时参会,参会方式另行通知。
四、数据填报工作安排
本次历史采购数据填报采用医疗机构直报方式进行。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组织辖区内相关医疗机构,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0128/),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完成历史采购数据填报。无法使用原有账号信息的,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重置密码;新增医疗机构,由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将新增的医疗机构信息转交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药招中心)导入。
医疗机构填报本单位2020年、2021年使用的骨科脊柱类医用耗材相关数据,根据患者实际使用情况创建系统,填报系统内所有部件的采购单价(单位:元/个)及采购数量(单位:个),具体到规格型号。系统开放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9日17时,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应在2022年5月9日17时前完成审核并提交。
五、工作要求
各市(州)医疗保障局、省医保事务中心要组织辖区内医疗机构做好填报工作,核对本辖区内各医疗机构填报数据与其掌握的网采、结算历史数据,提高准确性,检查并督促医疗机构线上线下采购数据如实如期全部填报。各医疗机构要高度重视本次数据填报工作,要指定熟悉工作的专人分别负责填报骨科各类采购数据,按规定时间,如实填报相关信息,确保数据真实、准确。
省药招中心咨询电话:028-86931931、028-85157579
国家联采办联系电话:022-24538155
四川省药械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