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药招〔2025〕49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各相关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为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落地执行工作,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合同签订工作的通知》和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执行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现组织各相关单位通过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签订(第二周期)购销合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采购品种
本次签约执行的中选产品为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
二、执行时间
2025年5月20日至2026年5月19日。
三、签订协议时间
2025年4月16日到2025年6月16日。
四、相关机构范围
(一)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带量采购中选清单的相关生产企业。
(二)参加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第二年协议量确认工作的相关医疗机构。
(三)承担国家组织骨科脊柱类耗材中选产品供应清单配送工作的耗材经营企业。
五、购销协议签订流程
(二)医疗机构发起合同。
(三)生产企业点“合同生成”,此合同即生成为带有生产企业签章的合同。
(四)配送企业点击“下载合同”,彩色打印,完成签章。配送企业有两种选择完成三方签章。
选择1:配送企业可以选择自行携带纸质合同去对应的医疗机构,配合医疗机构完成盖章。
选择2:配送企业可以选择将合同扫描生成电子版,发送至对应的医疗机构。由医疗机构彩打后完成签章,并扫描成电子版发回配送企业。
(五)配送企业将三方签章全部完成的合同上传至平台系统内。
(六)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端分别点击:电子合同生产企业确认、电子合同医疗机构确认。
(七)合同签约完成。
六、工作要求
(一)本次签订协议为正式签订购销协议,所有合同内容、数据具有法律效力,请相关单位务必谨慎操作。由于工作失误造成一切法律责任由相关单位自负。
(二)为确保中选产品及时配送供应,中选企业以统筹区域为单位选择配送企业,配送面须覆盖统筹区域内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
山西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
2025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