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恢复窗口服务,服务时间不变。由于目前疫情防控的需要,为减少疫情传播的风险,保护您和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筑牢疫情防线,自3月22日起凡到市药事所服务窗口办理业务的,请遵守以下规定。
一、需进入服务大厅的办事人员,除需测量体温、出示两码(健康码和行程码)外,3月22日至27日还需要持有3月16日、17日、18日、19日、20日任意一日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建议您在办理业务前,使用免洗消毒洗手液进行双手的消毒。
三、请在办理完相关业务后及时离开服务大厅。
以上措施如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