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为降低医用耗材采购虚高价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河南省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实施方案》(豫医保办〔2020〕40号)、《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开展医用耗材联盟集中带量采购实施方案》(漯医保[2020]71号)有关要求,现开展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医疗机构一次性使用吸痰管、一次性使用雾化器、一次性使用引流袋、一次性使用导尿管、一次性使用导尿包、一次性使用无菌阴道扩张器等六大类医用耗材及相关服务的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现发布《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跨地区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文件》,欢迎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申报。具体申报方式参照《漯河市、驻马店市、信阳市跨地区联盟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企业申报操作手册》。
漯河市医疗保障局
驻马店市医疗保障局
信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