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议价工作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议价并执行的通知》(辽药采领办[2017]17号)的要求,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将《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产品目录》内344个产品对省内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采购议价权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采购平台中,医疗机构需先遴选产品,再进行产品议价;
2.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15日至30日为平台开放议价时间;
3.本次议价开放时间为2017年3月21日至2017年4月8日;
4.议价结果通过网站首页右侧“高值耗材信息公示系统” 面向社会公布。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