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议价并执行的通知
各市卫生计生委,省属各医疗机构,各相关生产、经营企业:
为做好全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议价和采购工作,满足医疗机构临床需求,经研究决定:《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产品目录》内344种产品对省内所有医疗机构开放采购议价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高值医用耗材采购范围内的医疗机构如果临床确需《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产品目录》内产品的,医疗机构无需再向省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只需凭医疗机构用户名及密码可直接进入平台交易模块进行产品勾选并组织议价。
二、议价实行动态调整,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的下半月为平台开放自主议价时间。
三、采取网下议价、网上填报的议价方式。
四、议价结果面向社会公布并接受监督。
五、各市卫生计生委行政部门、省属医疗机构按照《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备案采购(第二批)议价工作的通知》(辽卫药[2016]2号)相关规定,认真组织议价和采购工作。
辽宁省卫生计生委药品器械处联系电话:024-23398716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4-23447757
辽宁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