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手术室用医用耗材实施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项目编号:TJMPC-2017-HC-02)
各医疗机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
依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开展手术室用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的通知》(津卫药便函〔2017〕231号)文件要求,手术室用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将于2017年9月1日零时起实施。届时,请各医疗机构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按照流程及操作要求登录“天津市医药采购应用管理综合平台——高值医用耗材网上采购平台”进行手术室用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工作。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