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执行准备工作的通知》要求,中选企业自主选择配送企业,并在国家组织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联采平台”)上确认配送关系。由中选企业上报配送企业信息,省医保局将相关信息统一导入联采平台,并新建账号、密码后,下发相关企业。
请中选企业于2021年12月23日前将新增账号配送企业信息表(见附件2)加盖企业鲜章后彩色扫描成PDF文档,将PDF文档与信息表电子版(Excel/WPS表格)存入文件夹报至我中心邮箱(qhychc@163.com,文件名称命名为“企业名称+新增账号配送企业信息表”)。
联系电话:0971-6121252
附件:1.关于开展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配送关系确认工作的通知 https://www.tjmpc.cn/website/home/infoPage?NEWSID=1061d6d9f9f240f788b8fcb81edbf751&NEWSCOLUMNID=1d597a6a11e546a2bc09e68e3a53bb85
青海省药品采购中心
2021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