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机构、各相关企业:
按照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第二批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落地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符合条件的人工关节翻修产品及非中选产品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配送关系确立
生产企业请通过河北省保公共服务网上大厅(http://ylbzj.hebei.gov.cn/pub),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招标管理”,按产品自主选择配送企业或自行配送,配送企业确认后即建立配送关系。生产企业应选择配送能力强、服务好、信誉度高的配送企业,以保障各级医疗机构的临床供应需求。配送企业应按采购订单的约定及时送达产品,配送的产品名称、材质、规格、型号、注册证号等应与平台挂网的产品信息一致。
二、挂网采购
医疗机构请登录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选择“耗材交易结算”-“挂网目录查询”,点击“人工关节非中选系统”或“人工关节翻修产品”项目,选取产品绑定的配送企业,按不高于挂网价格采购产品。
三、有关事项
(一)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答复落实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采工作有关问题的复函》(医保价采函〔2022〕46号)规定,伴随服务码“Q04000001”及价格仅适用于中选产品系统;伴随服务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或加收项。
(二)为解决非中选产品的使用与报销,伴随服务报价“0”的产品予以挂网,伴随服务价格高于“0”的产品可重新报价,重新报价时间2022年6月2日至2022年6月7日。
(三)挂网产品在外省(市)产生新的全国最低价,企业应于30日内申请下调产品价格。
(四)企业在医药购销领域存在商业贿赂、实施垄断行为、扰乱市场秩序等不良记录的,按照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技术电话:4006182090
技术QQ群:643088031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2022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