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需求,促进医用耗材形成合理市场价格,经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同意,曲靖市联盟昭通市、楚雄州开展第二批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具体由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以下简称联采办)组织实施,现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前来参加。
一、采购主体
联盟区域内公立医疗机构,其他医疗机构自愿参加。
二、采购品种及约定采购量
本次采购品种为一次性使用产包、一次性使用硬膜外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联合麻醉穿刺包、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一次性使用输液器、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医用敷料、一次性使用雾化器、一次性使用体外引流袋、医用针灸针等15种,共14组(包)产品。约定采购量为联盟地区年度使用量的85%(年度使用量见后续公布)。企业申报的产品须已维护国家医保医用耗材分类与代码数据库。具体采购品规目录及产品分组见下表。
序号(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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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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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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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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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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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产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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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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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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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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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硬膜外麻醉穿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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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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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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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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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联合麻醉穿刺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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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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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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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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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无菌手术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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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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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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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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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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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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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申报(配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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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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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输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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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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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GB8368-2018标准,材质含DEHP和不含DEHP的产品需同时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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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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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避光输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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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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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GB18458.3-2005标准,不含DEHP,避光范围:260nm-46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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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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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精密过滤输液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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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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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GB18458.1-2001标准,不含DEHP,过滤器孔径φ1.2um-5u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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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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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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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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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产品需同时覆盖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带针)、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3类及其所有规格。一次性无菌注射器必须符合GB15810-2019标准,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必须符合YY/T0821-2010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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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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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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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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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配药用注射器(带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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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ml(侧孔和直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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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ml(侧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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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ml/60ml(侧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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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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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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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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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静脉输液针必须符合GB18671-2009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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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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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敷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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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贴(输液贴)≥4*7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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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产品需同时覆盖一次性使用无菌敷贴和医用透明敷料2类,符合YY/T0148-2006、YY/T0471.4-2004、YY/T0471.2-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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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透明敷料(留置针敷贴)≥6*7C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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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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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雾化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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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罩式:成人、小儿、婴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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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产品需同时覆盖所有规格并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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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嘴式: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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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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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性使用体外引流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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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型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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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申报产品需同时覆盖所有规格并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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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溢(逆)流型锥形接头)1000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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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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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针灸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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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平柄,针直径:0.2-0.38mm,针长度:25-7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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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规格要求的产品企业需全部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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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采购周期及采购协议
本次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周期为3年,以联盟各地区中选结果实际执行日起计算。在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1签,次年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度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提前完成当年协议采购量,超出协议采购量的部分,鼓励采购主体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中选企业按中选价格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在采购周期内,采购主体若未完成协议采购量且未续签采购协议的,采购主体需继续采购中选品种直至完成协议约定采购量。
协议执行期内,联采办对中选目录内产品实行动态管理,包括按相关规定取消中选资格、调整中选信息(价格)、递(替)补产品进入等。采购周期内,如同产品在全国其他地市级(含联盟)及以上集中采购(含带量采购)中产生更低中选价格,价格须进行联动。
四、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是指已取得本次集中带量采购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申报企业。
(二)申报品种:是指采购品种范围内获得国内有效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上市医用耗材。
五、采购文件获得方式
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ynyyzb.com.cn/toXiTong.html)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下载采购文件。
六、申报时间及方式
(一)申报起止时间:2023年2月28日上午9:00—2023年3月3日下午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上报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二)申报方式: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送至qjybzck@163.com邮箱并电话确认。联系人:李孝政、张洹玮,联系电话:0874—3186861。
七、公示
通过云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http://www.ynyyzb.com.cn/toXiTong.html)和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yn.gov.cn/ynggfwpt-home-web/#/homePage)进行公示。
八、申诉质疑受理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按照工作流程,分别对审核通过的入围企业进行公示,对经现场谈判产生的拟中选企业进行公示。公示期内联采办及医保部门接受对相关公示内容的申诉质疑,公示期结束后,对涉及相关已公示内容的申诉质疑不予受理。
九、咨询
联系人:翟楠、李玮
联系电话:0874—3186861
联系地址:曲靖市麒麟区麒麟东路172号(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科)
曲靖市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合采购办公室
2023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