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用耗材生产(供应)企业、配送企业:
经研究,决定开放调整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医用耗材全省配送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配送建立范围
高分子材料类、心脏(冠状动脉)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类、电生理类、镇痛泵类、骨科集中采购(创伤)、骨科集中采购(脊柱)、骨科集中采购(关节)、骨科集中采购(其他)、普外科、非血管介入耗材(内窥镜耗材)、神经外科耗材、血液净化及体外循环耗材、眼科耗材、心胸外科类、麻醉科耗材、放射影像类、医用高分子及制品、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检验试剂、消毒类产品(消毒剂及其他)、整形(口腔)类、其他周边医用耗材类产品。
二、省级配送企业名额
每个生产(供应)企业每个分类不超过3个。
三、省级配送企业调整要求
生产(供应)企业可登录浙江医保公共服务平台(https://zhyb.ybj.zj.gov.cn)招采子系统完成省级配送企业的调整工作(包括新增、删除配送企业),无需现场递交纸质材料。省级配送关系调整操作视频登录系统后下载。
四、省级配送企业调整时间
2023年11月23日至2023年12月22日(系统开放时间:11月23日9:00至12月22日17:00)。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建立配送关系的全省配送企业,默认配送该分类下的全部产品。
(二)全省配送名额与地市配送名额相互独立,互不干扰,地市配送名额仍按原规定进行管理。
(三)请各生产(供应)企业谨慎选择全省配送企业,应选择企业规模大、配送覆盖广、能有效减少流通环节的配送企业。
(四)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571-86401857;联系地址:杭州市拱墅区凤起路100号之俊大厦西侧裙楼(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三楼服务大厅医用耗材采购科)。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