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为助力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有关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部署,现就新冠病毒疫苗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专项采购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名范围
(一)采购主体及采购周期
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疫苗接种工作的医疗机构和疾控机构;非公立医疗机构可自愿参加;采购周期自执行之日起一年。
(二)生产、配送企业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类医用耗材的生产(进口总代)、配送企业。
(三)产品范围
获得有效国内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类医用耗材;产品质量需符合GB15810-2019、GB15811-2016和GB∕T18457-2015,并通过ISO13485认证和CE认证。产品范围如下:容量1ml,标识的最大刻度1ml,最小刻度0.1ml,针头0.5×16RW LB或0.45×16RW LB;容量2ml,标识的最大刻度2ml,最小刻度0.1ml,针头0.5×16 RW LB。
二、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生产企业及产品:即日起至2021年3月30日上午12:00止。
采购主体及经营企业:自即日起可随时报名。
(二)报名和报价方式
1.申报企业使用数字证书通过广东省第三方药品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竞价议价系统—会员管理、产品管理”进行企业、产品报名信息维护与提交,具体报名要求详见《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交易业务办理方式调整的通知》(链接:http://gdmede.com.cn/announcement/announcement/detail?id=1242713218531463168)有关办理要求,具体操作详见系统操作手册。
2.参与本次注射器专项采购报名的产品须承诺供应广东的月供应量不得低于500万支,其申报价格不得高于0.35元/支。申报产品不符合技术参数、月供应量和申报价格的报名无效。
3.符合报名、报价条件的产品全部纳入拟中选范围,采购主体自主选择拟中选产品填报采购周期内首三个月预采购量,采购主体有报量的注册证获得中选资格。后续各采购主体按季度选择中选品种填报采购需求采购和使用。
4.申报企业按照系统内操作手册要求准备好价格申报材料(纸质版逐页加盖企业公章后扫描为PDF文件),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登录省平台,通过“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竞价议价系统-专项申报”处上传。
5.尚未在省平台生效的采购主体请按照省平台医用耗材交易系统操作介绍(医疗机构版)通过“医用耗材交易门户-竞价议价系统”自行进行报名注册。
三、其他要求
(一)已在省平台报名生效的采购主体、生产(进口总代)、配送企业机构资质无需重复报名。
(二)申报企业须对所提交价格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对错报、漏报或报送虚假材料的企业,一经查实或经举报核实的,转上级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相应责任由企业自行承担。
四、联系方式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官网在线客服。
医用耗材企业QQ群:3群174454238,4群1150412885。
咨询电话:020-38036183,020-38036197。
广东省药品交易中心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