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截止退还2007年福建省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履约保证金的通知
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中标企业:
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自2014年4月1日起开始办理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退还工作,截止至2016年11月8日,仍有部分企业尚未办理。请未办理退还履约保证金企业提交办理材料(材料要求详见附件1),2016年12月15日前未办理的企业,不再受理退还事宜。
厦门市药品集中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11月8日
附件1:
关于申请退还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履约
保证金材料要求
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中标企业:
请于2016年12月15日前准备以下材料:
一、 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企业未注销,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中标企业公章的收款票据(票据内容:①交款单位:厦门市卫生计生委;②项目:退还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履约保证金;③应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中标企业(原)汇款银行用户名及银行帐号,如企业名称变更,提供工商变更证明,如银行账户账号变更,提供新的银行账号并加盖公章。
4、法人授权的委托函,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并附上受委托办理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名。
二、 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企业已注销的,需提交以下材料:
1、盖有受委托收款企业公章的收款票据(票据内容:①交款单位:厦门市卫生计生委;②项目:退还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履约保证金;③应退还履约保证金金额。)
2、盖有中标企业公章及所有股东签字的书面申请(内容包括:①中标企业名称;②中标企业注销情况说明;③受委托接收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履约保证金企业信息(企业名称、银行账户);④中标企业所有股东签字。
3、中标企业法人授权的委托函,应包含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委托事项并附上受委托办理人身份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法人签名。
4、中标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工商出具的企业注销材料及公司章程(需包括所有股东信息)加盖企业公章。
5、受委托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厦门市第六期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各中标企业公章,若委托其他企业办理需同时加盖受委托企业公章。相关材料请寄至厦门市同安路2号天鹭大厦B栋505厦门市卫生计生委药招办(邮编:361001;联系电话:0592-2130170、0592-21301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