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
2016年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批)招标采购,心脏冠状动脉介入、周围血管及神经介入、结构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非血管介入,部分普外科高值耗材,心胸外科,神经外科,体外循环及血液净化,眼科,口腔科产品招标结果已确定,为做好中标结果执行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标结果查询
各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生产、配送企业可登录武汉市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交易平台查询。
二、中标结果执行
(一)自2016年9月1日起,参与此次集中采购的医疗机构统一执行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批)招标采购中标结果,不得高于中标价格采购。
(二)2016年9月1日至2016年9月10日为中标结果执行过渡期,过渡期间内凡纳入2016年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二批)招标采购目录未中标品种,各医疗机构应在此期间完成清库工作。2016年9月11日起,凡纳入第二批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已挂网的未中标产品将取消挂网,并停止采购。
三、挂网交易
(一)中标产品中已挂网产品,配送关系维持不变,按照新的中标价执行;
(二)中标产品中未挂网产品,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求,选择中标品种、配送企业。
四、挂网增补
(一)即日起不再受理第二批招标采购目录范围内产品挂网交易的增补工作。
(二)对第一、二批及骨科招标采购目录范围以外产品挂网增补遵循以下原则:
1、各医疗机构因需增补的挂网产品,需先向武汉市卫计委医改(采管)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方可挂网交易。现有挂网产品中有同类产品可替代的,原则上不接受增补。
2、医疗机构选取已挂网产品时,应遵循质优价廉的原则。
3、挂网交易平台中低值类耗材三个月未进行网上采购的产品,将停止其挂网资格。
武汉市医改(采管)办
2016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