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公告
为规范武汉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采购,降低医用耗材采购价格,遵照国家六部委联合印发《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卫规财发〔2012〕86号)及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印发的《湖北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实施方案(试行)》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和部署,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正式启动。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采购方式
结合我市医用耗材采购现状,本着“先规范采购行为及采购价格、逐步提高采购效率”的思路,采取“先挂网限价交易,后集中招标采购”的方式。
挂网限价交易的具体要求请各供应商按照《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交易实施细则》执行。
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将根据产品分类情况适时分批次开展,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网上公告。
二、实施范围
全市及区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二级及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以下简称二、三级医疗机构),鼓励其他医疗机构参加医用耗材集中采购。
市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作为本次集中采购的主要采购人,必须参与此次集中采购的价格采集、网上交易、公开招标;其他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参照市卫计委直属医疗机构的限价结果,部省属医疗机构采取自愿原则参与。
具体详见:《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交易实施细则》附件3:《采购人名录》,若采购人发生变动,以网上公告为准。
三、挂网采购品种范围
市属二、三级医疗机构常用医用耗材均纳入挂网交易范围。挂网交易目录分为三部分:高值医用耗材、低值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具体品种分类目录如下:
(一)高值医用耗材:包括心脏起搏器、电生理、心脏介入、神经介入、外周介入、心胸外科手术耗材、脑外科手术耗材、眼科耗材、口腔科医用耗材、透析耗材、消化系统内窥镜诊断治疗部分耗材、骨科耗材。
(二)低值医用耗材:包括医用高分子及注射穿刺类材料、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手术室常用医用耗材、麻醉科耗材、医用X射线附属耗材、消毒剂。
(三)检验试剂:包括检验试剂和部分检验耗材。
各分类具体挂网采购品种见《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交易实施细则》附件4:《采购目录》。
四、报名条件
(一)生产企业报名
1.实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直接申报。境外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的国内总代理可视同生产企业,国内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报名,此一级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必须包含我市;
2.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
3.2012年以来,在生产和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二)配送企业报名
1.能够按照要求,按时提供真实、有效、合法的委托书,企业资质证明文件等资料;
2.2012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不良记录。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请按照《2014年武汉市(地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挂网交易实施细则》相关要求递交材料报名。
五、工作机构
电话:027-65770446,65770660
传真:027-65770447
邮箱:whhccg@126.com
地址:武汉市医改(采管)办驻武汉市民之家办公室(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17号武汉市民之家4楼4057)
生产企业咨询QQ群:207801404 , 138430554
配送企业咨询QQ群:38322691
武汉市医改(采管)办
2014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