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3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及清远市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2015-2016年清远市清城区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协议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D14-133AG)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根据项目实际需要,现就原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延期至:2014年12月11日10时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9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2、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协议采购需求一览表”内容进行增补,新的产品目录将另行以邮件方式通知各供应商。请各供应商在收悉后,将接收回执盖章回传。
3、招标文件第11页“(二)标的划分原则”第5点增加以下内容“在协议服务过程中因产品授权导致产品供货出现问题的,以产品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证明文件为依据进行处理”。
4、招标文件第65页“二、投标函”中删除“3.退还履约保证金声明函”。
5、招标文件第72页说明中“八、产品资料证明材料”更改为“六、产品资料证明材料”。
6、招标文件第74至75页产品资格证明材料内容进行调整:
(1)“《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制造认可表复印件”更改为“★《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2)“国内生产企业或其各级代理商的《产品授权书》或《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原件”更改为“★国内生产企业或其各级代理商的《产品授权书》或《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原件”;
(3)“进口产品生产企业或国内各级代理商的《产品授权书》或《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原件(如果为进口产品生产企业驻中国的办事处出具投标产品授权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对该办事处有关权限范围的证明)”更改为“★进口产品生产企业或国内各级代理商的《产品授权书》或《质量及货源保证书》原件(如果为进口产品生产企业驻中国的办事处出具投标产品授权的,需同时提供生产企业对该办事处有关权限范围的证明)”;
(4)“检验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表复印件”更改为“★检验试剂《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5)增加说明“标“★”条款为废标条款,投标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若出现负偏离则对应的投标产品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产品”。
7、删除招标文件第83页“配送企业基本情况”及第85页“配送承诺书(投标人委托其它经营企业配送的)”的全部内容。
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根据上述修改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联系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联 系人:黄先生
办公电话:0763-3378455、3367466(周一至周五9:00~12:00,14:30~17:30)
传真号码:0763-3378200(自动传真,不接听电话)
电子邮箱:qyzdorg@163.com
联系地址:清远市新城连江路喜迎盈国际商务中心(原建北大厦副楼)第十层东面
邮政编码:511500
清远市中德招标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