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变更的通知
豫药联办〔2016〕5号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直医疗机构,有关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省级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2015〕85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整合建立全省统一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6〕43号),自即日起,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网站(河南省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整合并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请有关医疗机构、企业和监管部门登录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hnggzyjy.cn),通过“医药采购”查看医药集中采购相关政策和文件;通过“医药采购系统”,进行网上采购、配送、入库等相关操作。所有网上操作凭原用户名、密码登录即可进行。
2016年8月5日
抄送:省医药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