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省湘潭市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报价注意事项
各投标企业注意:
一、报价时请遵循以下原则:
(一)报价总原则:投标产品报价一般不得高于湖南省内其他市州以及周边省市地区最近一轮中标价和本市采购人最近两年实际采购最低价。
(二)具体要求:
1.符合“报价原则”的投标产品,按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品种,不在议价。
2.最近两年没有实际成交投标产品,符合“报价原则”的,按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为中标候选品种,不在议价;报价高于我市上次中标价的原则上直接淘汰,无需议价。
3.对最近两年在我市有实际成交的和新上市的投标产品,由议价专家委员会重点议价谈判。
湖南省湘潭市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