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体外诊断试剂生产企业,各公立医疗机构:
根据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新冠病毒抗原检测试剂限价挂网采购工作的通知》(吉医保发〔2022〕12 号),按照“动态联动津冀新冠抗原检测试剂阳光采购结果进行限价挂网,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盒按照不高于其他已挂网试剂盒最高限价,自行申报价格挂网”的要求,结合“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信息审核结果”,现将吉林省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限价挂网采购结果予以公布。
一、公布内容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限价挂网采购结果(详见附件1)。
二、结果执行
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限价挂网采购结果将于2022年3月29日正式执行。各公立医疗机构应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采购所需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不得线下采购。
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采购周期内,相关企业在其他省份产生新的更低的中选(挂网)价格的,应于30个工作日内向我中心提出申请进行动态联动。
三、配送关系的建立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相关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挂网生产企业可通过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选择配送企业建立配送关系(具体操作详见附件2、3)。
如上述生产企业拟选择的配送企业未在我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请将拟选择的配送企业名单加盖生产企业公章后,并附生产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并报送我中心指定邮箱:jlsggzyqxc@163.com。
四、信用承诺
参与本次限价挂网采购且未提交信用承诺书的生产企业,请在3月31日前通过系统完成《医药企业价格和营销行为信用承诺书》的上传工作,具体操作请见《关于开展吉林省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http://www.ggzyzx.jl.gov.cn/jygg/cgzxyxcg/yp/202101/t20210105_7883720.html),逾期不传者将取消该企业在吉林省的挂网资格。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