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2012年度辽河油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的中选目录确认工作已经完成,现将领取中选通知书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 2012年7月2日-6日(9:00-16:00);
二、领取地点: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沈阳市和平区砂阳路278号四楼,省妇婴医院东行200米 省红十字会应急避险培训中心四楼);
三、领取中选通知书企业名单:点击页面下方的附件《中选通知书领取时间安排》可以查询领取时间,具体领取事宜可致电沈阳方鼎公司了解,同时我们也将主动通知相关企业;
四、注意事项:
1、领取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收据并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才可领取中选通知书 ;
2、逾期不领将视同其自动放弃中选资格,其所有中选产品将不予纳入《2012年度辽河油田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中选目录》;
3、如以电汇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可电汇到帐户(工商银行龙江支行3301009109248111622,收款人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如以支票形式缴纳代理服务费,支票名头为:沈阳方鼎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注:汇款后将回执扫描后发至我公司邮箱syfdzb@163.com,同时标明邮寄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将投标保证金收据邮寄至我公司,我公司确认汇款到帐并收到投标保证金收据后将中选通知书和发票予以邮寄);
4、其余未中选企业请在2012年7月9日--11日(9:00-16:00)携投标保证金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
5、未参加过辽河油田项目的中选企业需下载附件(二、三、四)并按照要求于7月20日前至辽河油田企管法规处办理《主体资格合格证》(联系人:于科长),已办理《主体资格合格证》的企业如未过期无须重复办理,已过期的企业请进行年检审核;
6、请各中选企业或中选企业授权的经销企业凭《中选通知书》及《主体资格合格证》(办理方式详见第5条)于2012年7月20日前至本次集中采购配送企业盘锦辽河药材经销处签订购销合同或协议。(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油田办公楼北,辽河油田振兴小区盘锦辽河药材经销处设备卫材采购部,联系人:张魁星,联系电话:手机:15942728883;办公室:0427-7800311)。
如有不明之处请咨询沈阳方鼎公司 024-23371393;23392158
望周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