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卫生局、纠风办,有关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全省医疗机构部分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工作的通知》(苏卫规财〔2008〕206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徐州市纠风工作要点〉的通知》(徐政办发〔2010〕51号)等文件精神,市卫生局、市纠风办制定了《2010年度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网上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徐卫〔2010〕103号),通过制定基准价、两轮竞价、专家议价、综合评审和社会公示等环节,最终确定了7590个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现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全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以下简称《候选品种目录》)为注射输液类、医用高分子类、卫生材料及敷料、医用X射线附属耗材、检验耗材、骨科耗材等六类医用耗材。 二、全市二级及二级以上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卫生监督所、市红十字血液中心、市医科所等卫生机构自2010年12月1日起通过 “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用耗材网上采购与监管平台”(http://www.jsxzws.gov.cn或http://www. xzmtp.com)采购《候选品种目录》内的产品,并于一个月内消化现有产品,2011年1月1日起未经审批不得再使用《候选品种目录》外的同类产品。本次采购周期暂定为一年。 三、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如实反映医用耗材的采购订单、厂商响应、配送、验收等网上交易信息,根据临床需要与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各县(市)区卫生局、纠风办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管。对于一些《候选品种目录》内需要预约且在手术前或手术中才能确认型号规格的贵重耗材,可采取网下预约网上到货确认的方式采购,并于7日内网上补单;对于突发事故、临床抢救时,若必需使用《候选品种目录》外的产品,须在采购后7日内到市药采办办理相关手续。 四、挂网产品的后续管理 为保证临床工作需要,对采购周期内需要挂网的产品,由医疗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市药采办组织专家在《2010年徐州市医疗卫生机构部分医用耗材网上集中采购评审细则》的基础上从严审核,具体办法另文下发。 五、各有关单位要加强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明确工作措施、严肃工作纪律,确保《候选品种目录》内的医用耗材全部通过网上采购,对于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与市药采办联系。同时,市有关部门将适时对采购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督查。 联 系 人:武精明 李峰 联系电话:85583133 传真:85583133 邮 箱:xzypcg@163.com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