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检验试剂相关供应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检验试剂购销行为,提高检验试剂采购透明度,根据扬州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关于印发<药品、医用耗材和试剂网上(招标、浏览和备案)集中采购和监管实施细则(试行)>》扬药招管字【2006】1号文的通知精神,扬州市医疗机构所有在用的检验试剂将全面实施网上浏览采购,请与如下医院已有供销关系的企业按要求及时响应。如不响应,将不得在扬州市医疗机构中销售,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参加浏览采购的医疗机构:
江苏省苏北人民医院 |
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
扬州市中医院 |
扬州市妇幼保健院 |
扬州市第三人民医院 |
扬州市第四人民医院 |
广陵区中医院 |
仪征市人民医院 |
仪征市中医院 |
江都市人民医院 |
江都市中医院 |
江都市妇幼保健院 |
高邮市人民医院 |
高邮市中医院 |
宝应县人民医院 |
扬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
扬州市红十字中心血站 |
扬州市医学检验中心 |
二、递交材料:
1.电子文档:《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点击附件下载
2.纸质材料:生产企业营业执照、生产企业许可证
产品的生产批件/注册证、制造认可表
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
填报要求:
1、《产品基本情况汇总表》电子表格的内容填写必须完整、准确、清晰,严格按照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制造认可表的内容填写,如因填写内容不全、使用非标准名称或规格描述含糊等原因,造成所报产品难以辨识,不能录入,继而不能进行网上浏览采购的,由企业自行负责。
2、填报的价格应为目前供应价,允许自动降低供应价,高于实际供货价的不予挂网采购。
4、企业递交的所有纸质材料必须逐页加盖公章。
资料接收截止日期:2007年5月15日17:00
经办机构: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扬州项目组
地 址:扬州市维扬路268号扬州市卫生局综合楼509室
电 话:0514-7959841
联 系 人:李小姐
扬州市药品采购管理办公室
扬州市药品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2007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