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供应企业:
由于2007年医用耗材集中限价竞价采购工作为首次在扬州市医疗机构中进行,所以使采购文件目录的标准名称与医院使用的习惯名称难以对应,且难与与原采购价进行比照,无法对采购文件中6.6“确认成交品种”相关条款的落实执行,为真实地确认产品和价格,保证临床使用,针对以上情况,经13家医疗机构的专家集体研究,决定在签订合同前增加候选品种确认期,保证网采工作的落实。在确认期内由各医疗机构采用直接网上交易的办法,来对产品及价格进行确认,并网上汇总到市采购中心认可,相关产品的价格报扬州市物价局备案。保证在二月底前签订合同,三月一日起正式交易。
另:已递交样品的报价企业可以前来领回样品,请被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办理时间:2007年12月25日-2008年元月4日
扬州药品集中采购中心
江苏卫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扬州项目组
2007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