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基药采〔2014〕85号关于部分紧急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相关高值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
根据《关于完善部分紧急采购高值医用耗材挂网相关手续的通知》(川基药采〔2014〕62号)要求,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已经完成部分紧急采购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挂网信息审核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结果提交企业确认
请各相关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在2014年9月25日17:30之前对申报信息的审核结果进行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完成确认视为自动放弃,将取消挂网资格。
二、已确认产品网上填报相关信息
请完成提交确认的企业在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9月29日17:30以前登陆四川省药械采购与监管平台的四川省医用集中挂网阳光采购系统(http://jco.scbid.gov.cn:7075)“内部信息查看——产品维护”,对提交确认产品的全国范围内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信息完成填报及提交工作。逾期未按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及提交的产品,将暂停四川挂网销售资格。填报要求如下:
(一)企业必须保证填报信息真实、有效、完整。
(二)“外省最低中标价(挂网价)”是指2011年1月1日至2014年9月1日期间产生的全国范围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最低中标价(挂网价);
(三)无中标价(挂网价)的产品,一律填写“无”;
(四)填报完毕后请企业在系统中予以提交。
三、信息公示
提交成功的产品信息将于2014年10月8日至2014年10月15日公示,公示期内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成都市青羊区锦里中路128号1栋1单元610室)接收书面实名举报(加盖单位鲜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联系电话)。
四、联系方式
耗材科:028-86139750 。
刘老师18081109730;杨老师18081109733
四川省基本药物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201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