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治理高值医用耗材改革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37号)、《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1〕31号)和《京津冀药品联合带量采购工作意见》(京医保发〔2020〕34号)要求,为做好京津冀“3+N”联盟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带量联动采购工作,将于10月29日起开展吻合器类医用耗材信息集中维护,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品种范围
本次集中维护品种为吻合器类医用耗材,具体为管型/端端吻合器、痔吻合器两类,钉材质为钛合金或纯钛,国家医保局医保医用耗材编码前15位为C11010117201001、C11010117201002、C11010117201003、C11010117201004、C11010117201005、C11010117201006、C11010117201007、C11010117201008、C11010117202001、C11010117202002、C11010117202003、C11010117202004、C11010117202005、C11010117202006、C11010117202007、C11010117202008、C11020717201001、C11020717201002、C11020717202001、C11020717202002。
二、企业范围
取得吻合器产品合法资质的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作为维护企业,自愿参加。其中,境外医疗器械注册人(代理人)应当指定我国境内企业法人协助其履行相应的法律义务,委托其作为维护企业。同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产品不得委托不同企业进行维护。
三、维护方式及时间安排
企业使用数字证书登录京津冀医药联合采购平台(https://hc.tjmpc.cn:17055),在“吻合器带量联动”栏目,查看本企业吻合器产品信息。具体维护方法参照系统内操作手册,正确进行操作。如需新增或修改拟维护产品,请与采购工作机构联系(022-24538156,022-24538157)。
时间安排为10月29日至11月10日。
未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按照http://help.bjca.org.cn/tjmpc_hb/index.html通知所列要求,领取京津冀医用耗材联合采购数字证书。已领取数字证书的企业无需重复领取。
后续工作安排,请及时关注相关通知。
四、联系方式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311-66906539
传 真:0311-66906539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10-89152634
传 真:010-89152614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联系电话:022-24538156,022-24538157
传 真:022-24538991
服务时间:9:00-11:3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河北省医用药品器械集中采购中心
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
天津市医药采购中心
2021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