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三门峡市普通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现开展三门峡市普通医用耗材阳光挂网工作,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产品申报资料均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请有关生产企业登录三门峡市普通医用耗材阳光挂网采购与监管平台(网址:http://www.smxyyzbcgw.com/),点击阳光申报系统进行申报。
二、挂网范围
省管医用耗材目录外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普通耗材。
三、申报流程
1.线上注册。生产企业登录采购平台,点击阳光申报系统,进行挂网报名注册,上传资质材料。
2.产品申报。申报产品应为符合暂行规定纳入挂网管理的产品。企业上传申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如实的填写产品信息。申报产品按暂行规定要求填报省内、省外的价格信息,填报申报产品挂网限价。
3.信息审核。三门峡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按要求对企业提交的资质、产品信息及挂网限价进行审核。
4.限价确认。申报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对挂网限价进行确认。
5.信息公示。三门峡市医药采购平台将企业申报的产品进行公示。原则上每季度公示一次。
6.挂网采购。审核通过的产品,开通网上采购权限,市公立医疗机构开始线上采购。
四、申报时间
增补挂网原则上每季度开展一次。每季度第二个月15日前为产品申报时间;第二个月15日至月末为申报产品审核时间;第三个月10日前为企业限价确认时间;第三个月20日至月末为信息公示时间。
五、相关要求
1.资料上传。证件性的材料应上传复印件盖鲜章的扫描件,自拟文件上传盖鲜章原件扫描件。
2.价格采集。企业应如实填写申报产品省内、省外价格,申报价格不得高于本产品全国最低价。填报价格信息时,仔细核对计量单位,保持价格单位一致,如提供的价格单位与申报的计量单位不符,必须注明换算比率及对应价格。企业在填写申报产品价格时,应将产品价格证明材料(包含价格和产品信息的挂网截图、企业销售发票和产品随货同行票据的扫描件等)发至工作邮箱(smxyzb@126.com)。鼓励申报企业主动降低申报产品挂网限价。
2.价格动态管理。企业应及时根据全国最低参考价联动调整本市的挂网产品价格。已挂网产品产生最低参考价的,企业须在价格调整后30天内向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申报,并重新维护挂网价格。
3.申报要求。企业应履行承诺,在申请增补挂网、填报价格等环节要如实填报、积极响应。出现弄虚作假或违法违规的,按照暂行规定有关要求处理。
执行中如遇问题请及时联系市医药采购管理服务中心,联系人:牛裕东,联系电话:0398-2810876。
2021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