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枣庄市2009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事宜的通知
各中标企业:
枣庄市2009年度医用耗材及检验试剂招标代理服务费预收款结算工作已开展了2个多月的时间,现仍有部分企业未到我司办理结算手续,请该部分未结算企业抓紧时间与我司联系并办理结算手续。
至2009年10月25日下午17:00止,仍未到我司办理招标代理服务费结算手续的企业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收费优惠,我司将按照收费政策的规定办理下一步手续。
特此通知
枣庄办事处电话: 13406328701 13406328702
山东海虹联系电话:0531-86923326
山东海虹医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09-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