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对《河南省驻马店市2008年度医用材料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进行补遗和澄清,内容如下: 一、原招标文件第6页第五章第一款第4条“投标文件的组成”中,原内容列第三项“3、单独密封的投标产品报价表(此项为非必须)”更正为: 3、单独密封的投标产品报价表(在投标管理系统中导出打印)。 解释:单独密封的投标产品报价表是在2009年1月19日之后,投标人的网上报价之后由系统生成投标产品报价表,投标人自行打印盖章、密封。纸质的报价表是作为网上报价的备用文件,如果开标解密不成功就以纸质报价表为准。 二、原招标文件第13页第五章第二款第7.4条的内容增加一项: (6)医用材料生产企业生产的同一通用名、细化到规格(型号)只能授权委托一家经营企业投标,分别授权两家或两家以上经营企业参加投标的按废标处理。 三、原招标文件第15页第五章第二款第8.4条第一项“(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不同类别产品分别评审。”,更正为: (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评审小组,对不同类别产品分别评审。评标委员会人数为9人以上单数。 四、原招标文件第6页第五章第一款第8条”投标产品一览表递交截止时间”,内容更正为: 2009年1月9日17:30。 解释: 2009年1月9日以前,各投标人需在网上投标系统将产品资料填写详细,完成之后导出投标产品一览表,附到投标文件里,递交到驻马店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 2009年1月9日——2009年1月19日为产品资料集中审核阶段,此时招标办依据各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对其网上申报的产品资料进行集中审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