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委托,对医用耗材、检验试剂进行集中招标采购,欢迎各医用耗材和检验试剂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xcyyhczb-2012
二、招标品种:许昌市各级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城镇医保定点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所使用品种。《许昌市医疗卫生机构2012年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品种目录》及投标所需要的表格及资料,可以在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www.xcgcinfo.com)下载。
三、采购周期:12个月(2012年3月1日-2013年2月底)
四、投标人报名条件:
1、医用耗材国内生产企业或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商。如某一进口产品的投标企业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涉及企业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河南省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澄清,否则将取消该品种的投标资格。
2、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仅指进口产品的全国总代理商)和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中标品种供应保障能力。
4、近两年内在生产经营中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严重违法违规记录是指被市以上政府相关部门处以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等行政处罚或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记录。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五、报名日期及程序:
1、招标文件费用:耗材标书费100元(按投标的生产企业);中标服务费按价值每品规150-300元。收费方法:招标人在申报产品时标书费及中标服务费一次性缴纳,招标结束,不中标品种服务费立即退还。地点:许昌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2、发售标书及报送产品资料日期:2011年11月07日至2011年11月25日 ,逾期视为自动弃权。
3、程序:(1)到许昌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登记并领取“资格审查表”(也可在网上下载后直接填写,详见附件七);(2)持“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主体册”(详见附件一)及“资格审查表”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审核主体资格;(3)主体资格通过后登记投标品种;(4)购买标书;(5)报送产品资料(产品册详见附件一)并预交服务费。
六、申报材料审核:
企业主体册由市药监局工作人员进行审核。
对申报材料中不明确的内容,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有权要求投标人做必要的澄清,投标人有责任对有关内容做出书面解答。
七、报 价:
1、投标人应在2011年12月16日前进行报价,未按规定操作,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
2、报价单可通过电子邮箱方式发送或者直接到市医药招标办领取。
八、评 标:
市医药采购服务中心从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专家库中按专业组成,随机抽取临床医学、医用耗材采购、护理学专家组成专家委员会;并抽取一定数量的专家作为候补委员。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专家不得进入专家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1设定底价的依据
(1)、河南省18个省辖市最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2)、其它省(区、市)最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
(3)、河南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实际购进价格。
综合上述三类数据,一般取最低值作为底价。
(4)、对于新上市产品由专家委员会集体确定底价。
九、议价:
1、若投标人报价低于底价,直接入围;
2、若投标人报价高于底价的品种进入价格谈判,专家委员会根据谈判品种底价、生产成本和同类已入围品种价格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价,给出专家谈判价格,如投标人确认,视为中标;不确认,视为弃标。
3、议价时间另行通知。
十、拟中标结果公示:
拟中标结果通过许昌市招标投标信息网公示www.xcgcinfo.com,公示期间接受各方申诉。
十一、中标结果公布:
投标人申投诉处理结束,公布中标结果。
许昌市药品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服务中心
地址:许昌市前进路(许昌市卫生局四楼 邮编461000)
电话:0374-2332956 电子邮箱:xcyy66@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