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医疗保障局,州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州直公立医疗机构,各医用耗材配送(生产)企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挂网采购配送的通知》(州医保发〔2022〕23号)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经公示复核后,现将2025年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挂网目录申请降价挂网与备案目录降价转限价挂网中选结果及执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选结果
2025年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限价挂网目录申请降价挂网与备案目价转限价挂网中选结果共计 41个品种(具体目录详见附件)。
二、实施范围
全州各级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三、执行时间
中选结果自2025年9月12日起执行。挂网期间,纳入国家、省际及省集中带量采购的中选品种,按相关政策执行。 各医疗机构之前已采购使用的产品,属于此次中选产品的,自9月12日起按新的中选价格执行,库存和价差等问题由生产企业协商配送企业妥善解决,原采购的非中选同类产品可按平台原购进价销售至2025年11月12日。
四、相关要求
(一)挂网采购。中选产品在“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平台”按中选价格挂网采购;未中选的同品种已在我州平台挂网的,原挂网厂家需按不高于中选价格申请继续挂网,申请日期截止到2025年10月12日,未在规定时间申请调价的停止挂网。各医疗机构原备案采购的同类产品停止备案采购。
(二)保障供应。中选企业是保障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第一责任人,要严格质量管理。中选产品的配送按照《关于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试剂采购管理的通知》(州医保发〔2020〕33号)文件规定,由中选企业直接配送或委托三明采购联盟(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平台内配送企业配送,各配送企业要备足货源,保障临床使用。
(三)落实任务。原则上医疗机构采购最低价格中选产品的数量占同类产品数量的60%以上。医疗机构要畅通中选产品进院渠道,通过三明采购(全国)湘西专区医用耗材采购平台进行采购交易,严禁线下采购,严格执行中选产品价格,严禁各种形式的二次议价。
(四)加强监管。各县市要密切监测中选企业履约情况,包括产品供应、配送等情况,对辖区内中选产品出现短缺的,要及时核查并协调解决,本辖区无法解决的短缺问题,及时上报。
湘西自治州医疗保障局
2025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