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评审原则
依据《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试行)》和《2010-2011年杭州市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制定本评审原则和方法。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二)、实行科学评估、集体决议。
(三)、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四)、满足医疗卫生机构临床使用和患者就医需求。
(五)、按照本细则确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评审和比较,没有纳入本细则的标准和方法,不能作为评标的依据。
二、产品类别层次的划分
本次集中采购的品种依据《2010-2011年杭州市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将申报产品分为两个层次:
(一)、国产产品;
(二)、进口产品(港、澳、台取得“许”字号注册证的产品默认为进口产品)。
三、评审单元
《2010-2011年杭州市市(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采购文件》需求一览表中检验试剂大类产品:目录编号(P01、P02)、(P04、P05)、(P06、P08、P09)、(P10、P12)、(P14、P15)(P19、P20)、(P149、P150)、(P151、152)合并为一个评审单元评审,供应商应具备供应该评审单元全部目录产品的能力,且该目录产品规格齐全。其余大类按照需求一览表目录划分一个目录编号作为一个评审单元。
四、评审办法
(一)、评审方式
采取定量、定性综合评审方式,以综合得分排序方式进行品牌遴选入围,入围品种按综合评审票数高低成交。
(二)品牌遴选综合评审要素分布:质量、服务、价格
1、资质要素:
A、是否通过ISO等企业体系认证;(审)
B、供应商注册资金;(审)
C、供应商销售规模;(审)
D、发明专利认证、产品设计及实用新型专利认证。(审)
2、价格要素:价格合理性。评)
3、评议要素:
A、产品总体质量评价;(评)
B、品牌知名度;(评)
C、产品系列完整性;(评)
D、配送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评)
说明:
1)、品牌遴选综合评审分值表见附件。
2)、本次集中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两年内,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记录有不良行为,或则供应商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作为废标处理。
(三)评审得分的计算及排名
经过定量、定性评价后,每一家报名的供应商由计算机自动统计品牌遴选评审得分,并进行排序。
(四)品牌遴选评审得分确定入围品牌
根据供应商品牌遴选评审得分的排名高低,由高到低依次确定入围品牌。原则上同一层次同一评审单元下,5个以上品牌选5个品牌入围;5个选4个品牌入围;4个品牌全部入围,不足3个(包含3个)的转为竞争性谈判。如得分相同时,低价者优先入围。
(五)确定成交候选品牌
1、成交(候选)品种数量
按同一层次同一评审单元下最多选3个品牌作为最终成交(候选)品种。
2、成交(候选)品种确定方式
A、所有经品牌遴选入围后的品牌由谈判专家与供应商进行面对面的价格谈判,再由评审专家结合定量、定性、价格等要素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成交(候选)品种。
B、专家委员会有权对价格不合理品种进行进一步的价格谈判,对最终的谈判结果仍不满意的,则由专家委员会确定是否给予成交。
C、成交人由于某种情况被取消成交资格或者成交人违约自行放弃成交资格的,将被列入医疗机构集中采购不良行为数据库。
2010-2011年度杭州市市(区)级医疗机构
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品牌遴选综合评审分值表
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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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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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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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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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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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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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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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指通过YY/T0287或ISO13485等医疗器械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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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通用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指通过GB/19001或ISO9001等质量体系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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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注册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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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1000万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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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万≤注册资金<1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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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万≤注册资金<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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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万≤注册资金<3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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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资金<1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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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销售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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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1亿以上(含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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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0万≤年销售额<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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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万≤年销售额<8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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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万≤年销售额<5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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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销售额<30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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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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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美国FDA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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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欧盟CE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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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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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发明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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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实用新型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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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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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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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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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业产品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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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议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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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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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总体质量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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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的稳定性、可靠性、安全性等,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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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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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专家对于产品品牌的认可程度,该品牌是否被广泛认知和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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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系列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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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常用产品、规格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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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送及售后服务技术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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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近两年内供应商履约情况,医疗机构对投标产品的投诉和履行协议情况为依据进行评价。以及提供产品售后技术培训与应用支持及提供对新产品、新技术的培训指导等支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