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医招办[2012]3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各投标企业:
卫生部2008年进行的心脏介入类、周围血管介入类、心脏起搏器和电生理类等高值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工作2010年10月执行结束,我市原定将这类高值医用耗材重新进行集中招标采购,但因投标报名的企业较少,不能满足我市临床需求,所以为了实事求是的做好此项工作满足临床需求,特将原定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改为备案采购。采购价格仍按照卫生部中标结果执行,鼓励医疗机构进行“二次议价”进一步降低此类高值医用耗材价格。请各有关医疗单位及时通知供应企业将相关资质报市医疗器械集中招标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未经备案的各级医疗机构一律不得从该企业采购产品。配送的经营企业未经中标生产企业授权的将无权配送该中标产品,同时为保证产品质量和产品来源的合法性严禁医疗机构从未经中标企业授权的单位采购中标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