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医疗机构、相关企业:
辽宁省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第一批)中标结果已公布,根据《关于执行首次以省为单位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辽卫函〔2014〕202号)的要求,自2014年4月15日起,全省县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等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始执行中标目录。现就网上集中采购相关操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医疗机构从4月15日起可以登录“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进入“采购平台”,进行网上勾选中标产品,制定本医疗机构的采购目录,同时勾选中标产品已确定的本区域的配送企业,勾选完成后即可进行中标产品的网上采购。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医疗机构操作手册》(附件1)及《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网上交易操作视频》(附件2)。
二、“采购平台”中设置的订单响应时间为2个工作日,配送企业(包括直接配送产品到医疗机构的生产企业)从4月15日起要确保有专人负责网上采购订单的查收和处理,在收到医疗机构的订单后应及时响应,确保中标产品按时供应和配送。操作方法详见《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配送企业操作手册》(附件3)。生产企业作为保证供货的责任主体,应自觉监督所选择配送企业的配送情况。
特此通知。
附件1:《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网上交易操作手册》
附件2:《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医疗机构网上交易操作视频》
附件3:《辽宁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网采购平台配送企业网上交易操作手册》
辽宁省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四年四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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