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局,各功能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市医疗保险事业中心,各有关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山东省医疗保障局、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执行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结果的通知》(鲁医保发〔2022〕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区县局要深刻认识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指导各定点医疗机构做好有序采购、临床使用等工作,确保中选结果在我市顺利落地。
二、各区县医保部门要做好国家组织人工关节集中带量采购医保支付标准执行的指导工作,具体医保支付标准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另行制定。
三、各区县局要按照通知要求,指导辖区内医疗机构尽快联系企业,做好中选产品备货、协议签订等工作。要加强监测和疏导,积极应对因疫情原因出现供应不足、不及时等问题,满足患者使用需求。要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合理引导预期,增强医务人员的认同感,消除患者使用顾虑,切实提高患者的就医获得感与幸福感。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 日照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4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日照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 2022年4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