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上海市2007年第一期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中标结果的通知 |
各区县卫生局、医保办、上海申康医院发展中心、各有关大学及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上海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联合工作组(以下简称“联合工作组”)根据2007年11月25日发布的本市2007年第一期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公告品种,依照规定的招标程序确定了本期中标结果,现予以转发,请遵照执行。中标医用耗材目录可在上海医药招标事务网站(www.yyzbsw.sh.cn)上查询。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期医用耗材中标结果自发文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二年。
二、凡属本次招标范围的医用耗材及其组件,各级医疗机构必须采购中标目录中公布的产品。
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对医保支付范围内的中标产品按有关规定支付,对未中标产品不予支付。
四、各级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市价格主管部门公布的供应价和最高零售价。
特此通知。
上海市卫生局 上海市物价局
上海市医疗保险局
二○○八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