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的通知
各高值医用耗材供应商:
8省市医疗机构高值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已经进行到了合同签订阶段。招标代理机构根据试点医疗机构成交确认的结果,于2005年1月28日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候选品种通知书》。并同时按照试点医疗机构成交确认结果预收招标代理服务费。
《成交候选品种目录》中的成交候选品种在整个合同采购期内有效。试点医疗机构可于每季度末,在《成交候选品种目录》范围内,变更成交确认的品牌及数量,以满足下一季度临床的使用需求。因此,此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采取阶段性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目前试点医疗机构成交确认结果,预收招标代理服务费。采购期开始后,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上一季度医疗机构的实际成交情况核算招标代理服务费。年底根据供应商已缴费用及全年实际成交情况多退少补。
北京海虹药通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二00五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