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卫生局、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2001年11月海南会议和2003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精神,北京市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十局联席会通过了2003年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方案。为更好地开展2003年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现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调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的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一级以上医院)。
二、调查内容:各医疗机构使用的一次性医用高分子耗材、肾透析用耗材、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用耗材、神经介入用耗材、外周介入用耗材所有规格型号的产品。
三、请各医院按所附《2002年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使用情况调查表》的格式及要求填写,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03年3月30日前将调查表纸质文件或电子邮件寄至北京市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本通知及附表可在采购中心网站下载。
请各区县卫生局通知辖区内各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采购中心地址:东城区北池子大街2号
邮编:100006
电话:010-65242006
传真:010-65245587
网址:http://www.bjmbc.org.cn
电子邮箱:bjmbc@sohu.com
(附件下载说明:点击鼠标右键,选择“目标另存为”,即可下载到本地硬盘中)
附件:
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