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北京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正式启动
根据2001年11月"海南会议"和2003年全国卫生厅局长会议精神,为规范医用耗材采购方式和流通渠道,降低产品的虚高价格,保证医疗机构临床使用质量优良、价格合理的医用耗材,让病患者享受到真正的实惠,北京市卫生局在2002年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试点工作的基础上,于2003年3月6日正式启动2003年北京市542家一级以上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本次集中招标采购品种约占医疗机构总收入的12%,采购量约为20个亿。品种目录为:
低值医用耗材:一次性医用高分子耗材、肾透析用耗材
高值医用耗材:人工晶体、人工关节、心脏起搏器、心脏介入用耗材、神经介入用耗材、外周介入用耗材。
根据医疗机构临床使用医用耗材的不同需求,减轻投标企业的负担,本次招标将参加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划分为6个组,以组为单位开展集中招标采购活动。低值和高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分为部属组、北医组、市属组;低值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分为城八区组、远十区县组、厂矿组。医疗机构是招标采购的主体,各级医疗机构可根据分组情况自主选择以上任何一组参加集中招标采购。
医疗机构以协商、无记名投票方式在招标代理机构介绍之后,择优选定各组招标代理机构。
对纳入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目录的品种,由采购中心统一发布招标公告。并统一受理企业报送的资格证明文件。各组选定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要求的格式审核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采购中心组织核对资质审核数据后,各招标代理机构分别做数据处理。
北京市卫生局将在2003年5月公布中标的医用耗材目录。
此次集中招标采购的成交周期为12个月。
为使医用耗材采购公开透明,便于政府部门监督,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应在网上采购所有中标品种。北京市监察局会同北京市卫生局纪检、监察部门对我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同时我们也欢迎社会各界对此次工作进行监督。
200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