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各有关处室单位,各有关生产企业:
为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用耗材治理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医发〔2022〕22号)、《关于建立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非中选产品梯度降价机制(试行)的通知》(宁医函〔2022〕42号)要求,缩小中选产品与非中选产品价格差异,进一步深化医用耗材治理改革,经研究,对“12·30”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中涉及的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开展梯度降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降价幅度
"12:30"普通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品种涉及的血糖试纸分为脱氢酶组、氧化酶组两组。按照两年内渐进调降非中选产品价格,脱氢酶组血糖试纸调降的目标降幅为35%,其中第一年度梯度降幅为15%;氧化酶组血糖试纸调降的目标降幅为48%,其中第一年度梯度降幅为20%。
二、分步组织实施
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生产企业根据梯度降幅和目标降幅自主申报价格,第一年度内降幅不低于梯度降幅,执行日期为2023 年4月1日;第二年度内降幅不低于目标降幅,执行日期为2024 年4月1日。企业可在第一年度内直接降价至目标降幅以下。
三、鼓励大幅降价
对降幅达到中选产品最低降幅(脱氢酶组48.9%,氧化酶组67%)的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参照中选产品相关政策管理,医疗机构在确保中选产品约定采购量完成的前提下,优先将其纳入医疗机构采购目录,保障临床使用,扩大集采联动成效。
四、医保支付协同
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按降价幅度调整个人医保自付比例,对降幅达到中选产品最低降幅的,医保自付比例设为0;在梯度降价两轮周期时间内降幅达到规定降幅的,自付比例不变;未响应梯度降价、企业申报降幅未达到要求的,适时上调产品的自付比例。
五、相关工作要求
1.申报时间。发文之日起至2023年3月24日前,接受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第一年度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2023 年4月1日至2024年3月20日,接受生产企业自行申报第二年度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挂网价格。企业申报价格一经确认,即调整该产品挂网价格,并适时做好医保支付协同。
2.操作办法。相关生产企业登录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采结算系统,点击“招标模块-价格响应”菜单,进入“梯度降价”模块,对模块内提供的产品按照梯度降价规则进行报价,并下载打印价格确认表(《血糖试纸非中选产品自主降价信息汇总表》),加盖生产企业(进口产品的国内总代理视为生产企业)公章后寄送至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保障中心。
3.动态管理。对血糖试纸梯度降价的非中选产品实行分类采购动态管理,对在2023年4月1日前达到梯度降幅的产品,列入“鼓励采购”;对在2024年4月1日前达到目标降幅的产品,列入“优先采购”;对未响应梯度降价的、2023年4月1 日前未达到梯度降幅的、2024年4月1日未达到目标降幅的相关企业产品,列入"限制采购"类。
4.诚信原则。相关生产企业要严格遵守诚实守信原则,确保申报事项真实准确。对调整挂网价格后拒不供货的,取消该产品在南京市的挂网销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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