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经营)企业:
为保证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工作健康有序的展开,规范购进渠道,减少流通成本,降低患者费用,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医用耗材阳光采购新秩序,经省药品集中采购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意,将每配送区域设定三家配送企业进行响应性配送工作。
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及其委托的配送企业要根据实际配送情况,及时做好网上采购订单确认、发货、退换货处理等工作。采购单位应如实填报网上配送、入库信息,确保实际采购配送入库与网上配送入库信息一致。配送企业应及时响应医疗机构的订单,并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至指定地点。
采购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联系电话:027-86629920,86629921。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