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药品交易所关于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货款结算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根据市政府2013年7月16日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和《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货款结算管理工作的通知》(渝卫药〔2013〕23号) 要求,现就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货款结算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关于发票确认问题
从2014年7月1日起,重庆药交所公共交易平台正式启用发票自动确认功能。凡发票创建时间达到35天且未被交易对方确认的,由系统自动确认。各会员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全市统一、限时结算制度,在收票确认之日起60天内完成交易货款结算,不得拖欠货款。
二、关于周转金使用问题
从即日起,各会员单位均可通过重庆药交所申请使用药品周转金,解决流动资金周转压力。重庆药交所将利用平台优势,与多家银行合作,为广大会员单位提供无抵押担保、期限灵活、利率优惠、多产品选择的高效、快捷金融服务。
三、关于结算银行问题
为方便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货款结算,重庆药交所相继与招商银行、民生银行、重庆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光大银行、重庆三峡银行、兴业银行、重庆农村商业银行等银行开展了业务合作,各会员单位可自主选择开户银行开立结算账户,用于交易货款结算。重庆药交所专用结算账户信息如下:
行名 |
收款单位 |
开户行 |
账号 |
工商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工商银行
重庆交易大厦支行 |
3100020719200162585 |
招商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招商银行
重庆分行营业部 |
123905211010601 |
民生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民生银行
重庆渝中支行 |
1105014210011510 |
重庆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银行
五四路支行 |
060101040016092 |
光大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光大银行
重庆分行营业部 |
3941 0188 0004 54905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农村商业银行
渝中支行 |
0101 0401 2001 0023 467 |
重庆三峡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三峡银行
解放碑支行 |
0106 0142 1000 7568 |
兴业银行 |
重庆药品交易所
股份有限公司 |
兴业银行
重庆观音桥支行 |
3461 1010 0100 2934 55 |
四、关于联系方式问题
全市药品、医疗器械采购货款结算及周转金由重庆药交所医药金融结算中心统一办理,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一)结算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汪凌娜: 63832510
向星、谷阳:63832912
(二)周转金事宜联系人及电话
朱燕 :63835023、13635432009
纪磊 :63832827、13594113975
文克柏 :63833830、13996208569
重庆药品交易所
201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