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允许部分高分子材料类产品跟标等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生产企业:
经省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高分子材料类产品(注射器、输液器和留置针)的采购周期延长至2016年12月15日,并决定允许未中标产品和新产品跟标,同时将对现有可交易产品的价格进行梳理,具体事项如下:
一、现交易产品的价格梳理
对现有可交易产品的价格进行评估,评估后认为价格过高的将予以适当调低。经与企业议价后不同意价格调低的,将取消该产品交易资格。
二、未中标产品和新产品跟标
允许未中标产品和新产品以目前同评审单元内可交易产品的最低交易价格再下降5%后进行跟标(具体跟标上限价格详见附件1)。
每个评审单元仅限3家企业(含3家)进行跟标,同评审单元内同一家企业所有符合价格要求的产品视为一个整体。
如超过3家的,将对申报的价格进行排序。企业报价时同评审单元内的产品须申报相对于跟标上限价的一个整体降幅,相关规则可参考原采购文件。省药械采购中心将根据企业申报的价格情况,从低到高依次入围3家企业。。
申请跟标所需资料:跟标产品报价表(格式见附件2)。
递交资料要求:密封封装并加盖公章后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15年12月30日9:00-11:00,省药械采购中心拒绝 接收上述时间之外递交的相关资料。
递交地址: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二楼多功能室
其他事项:若为新企业或新产品申请跟标,先递交跟标产品报价表,若确定具有跟标资格后,省药械采购中心将联系企业进行账号注册和产品网上添加、审核。
三、新注册产品的入围。如有2013年1月28日后新注册的产品,其功能与现有集中采购目录内产品相比有重大改进的,可提出申请新增二级目录,经专家评估并通过后可新增二级目录,但在新增二级目录中只允许价格最低的一个产品入围交易目录,且其价格经评估后原则上不得超过原中标目录中同类产品的最高价。
新增目录申请(格式自拟)须于2015年12月25日16:30之前(工作时间)递交至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一楼受理大厅。
四、联系电话:0571-86401857
特此通知。
浙江省药械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17日